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福州市拔萃高級中學收費標準的函

榕發改價格〔2023〕42號
日期:2023-08-25 17:48 來源: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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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關于核準福州市拔萃高級中學2023年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的函》(榕教函〔2023〕453號)收悉。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制定福州市拔萃高級中學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及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制定福州市拔萃高級中學學費標準為26000元/生.學年,住宿費標準為3000元/生.學年。

  二、本函自2023年秋季入學起執行,有效期一年。其他有關事項嚴格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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